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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警方依法处置三起扰乱公共秩序的网络谣言!

近期,根据公安部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,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,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。

案例一:依法查处华某某编造“西湖区成为杭州唯一双减改革区”网络谣言
2024年1月11日,华某某在某平台发布“西湖区成为杭州唯一双减改革区”的文章。经向杭州市教育局核实,系混淆概念,为不实信息。
经查,华某某为博取关注、吸引流量,编造“西湖区成为杭州唯一双减改革区”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
杭州拱墅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对华某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
案例二:依法查处颜某某编造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杀”网络谣言
2023年01月03日,网民颜某某在某网站平台发布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杀”信息并附两张女子浮尸图片。
经查,颜某某为博取关注、吸引流量,编造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杀”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
杭州临平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对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。

什么是网络谣言?
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(如网络论坛、社交网站、聊天软件等)传播,缺乏事实依据且具有攻击性、目的性的不实信息。网络谣言涉及的领域广泛,包括突发敏感事件、公共卫生、食品药品安全、自然灾害、校园安全等。

法律责任
网络上散布谣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:一是民事责任,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。二是刑事责任,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,构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。
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,或者编造爆炸威胁、生化威胁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,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请大家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信息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!当网络谣言出现时多一份理性和自律,不随意听信网络谣言,必要时可向权威部门求证,为防止谣言传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!